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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世紀 19:12-29 Genesis 19:12-29

  • Writer: 馬克牧師
    馬克牧師
  • May 21
  • 5 min read


034 創世紀 19-12-29


各位平安。我們今天要分享的是《創世記》第十九章十二到二十九節。


昨天我們看到,所多瑪這座城已經到了無藥可救的地步。他們不只是有罪,而是罪惡的極致,已經沒有辦法再挽回。上帝的兩位天使讓我們看見了這一幕,而接下來的清晨,就是審判的日子。


天使對羅得說:「你這裡還有什麼人嗎?你的女婿、兒女,凡在這城裡屬你的人,都要帶他們離開這地方,因為我們要毀滅這地。」羅得趕緊跑去告訴他女兒的女婿。這裡有一件很特別、也很諷刺的事:昨天晚上,羅得竟然願意把自己的女兒交出去給城裡的人;而這兩個女兒,其實已經許配給了女婿。我們再一次看見,這個城市的文化與風俗已經扭曲到什麼地步,也看見羅得在其中被同化得有多深。


而這兩個女婿聽見了滅城的警告,卻沒有把它當一回事,反而以為岳父只是在說笑。


這是一個很值得我們停下來思想的畫面。當一個人在世界裡待得太久,我們向他發出的呼籲、發出的警告,聽起來就像是笑話一樣。很多時候,教會發出的警告,從世界的角度聽起來,也像是一群人在說戲言、在危言聳聽。可是弟兄姊妹,當我們傳遞警告的時候,這個訊息本身必須被尊重;而我們的生活,也必須活出與這信息相稱的樣子,讓人真的看見,我們所傳的,是要緊的事,不是玩笑。


到了天亮的時候,天使催逼羅得,要他快帶著妻子和兩個女兒起來,免得他們在這城的罪惡中一同被除滅。可是羅得卻遲延不走。這兩位天使就因為耶和華憐憫他,拉著他的手、他妻子的手、和他兩個女兒的手,把他們領出來,安置在城外。這是天使強迫性地,把他們從那地方帶了出去。


這一家人在這座城市裡生活太久了,已經太融入這裡。羅得捨不得,他的女兒也捨不得,太太也捨不得,全家都捨不得他們在這裡所擁有的一切。所以,救他們的並不是羅得自己的悔改,而是上帝——是上帝因著記念亞伯拉罕,才把羅得強行地拉了出來。


其實很多時候,我們所領受的恩典也是這樣。我們向世界上的人傳福音,他們的反應常常是:捨不得屬世的生活,捨不得他們現有的地位,捨不得他們跟這個世界建立起來的好關係。他們寧願放下自己永恆的生命,也想要留在世界之中。所以上帝有時候,必須用比較強硬的手段,去破壞他們在這世界上所倚靠的東西。因此,當我們看見別人遇到一些所謂「不好的」事情,一些困境、一些困難的時候,我們可以換一個角度想:上帝為什麼容許這樣的事臨到他?其實那很可能就是恩典。因為上帝要讓人看清楚,人跟世界之間,不可能發展出永恆的關係,留在其中終究是沉淪。當我們有了這樣的眼光,我們就比較能夠去體諒安慰那些正在遭遇困難的人——上帝的恩典,往往是為了給他們永恆的盼望,才要把他們從這個世界裡強拉出來。


接下來,審判臨到了。當時日頭已經升起,耶和華將硫磺與火,從天上降在所多瑪和蛾摩拉,把那些城和全平原,連城裡所有的居民,連地上生長的,都毀滅了。


這裡有一個關鍵字,就是二十五節和二十九節的「傾覆」,原文的發音是 haphak。要注意,中文翻成「傾覆」,力道其實有點不夠。這個字的含義是「上下顛倒、徹底翻轉」。上帝不只是破壞這座城而已,而是要把這座城連根拔起,從世上徹底抹除。


而就在這個時候,發生了一件令人心痛的事。二十六節說,羅得的妻子在後邊回頭一看,就變成了一根鹽柱。中文翻作「回頭一看」,聽起來好像她只是匆匆地瞥了一眼;但原文用的這個字是 nabat,意思是「認真地觀看、用很專注的態度去凝望」。所以這裡真正要說的是:她的心,其實還留在那座城裡。她心中掛念的,是自己的房子、自己的財產、自己所擁有的,帶不走的一切。她離開的時候,帶著的不是逃命的態度,而是一種捨不得、還想回去的態度。就因為這樣,她變成了一根鹽柱,成了一個永遠的警告。


最後,二十九節讓我們再一次看見:「神記念亞伯拉罕,正在傾覆羅得所住之城的時候,就打發羅得從傾覆之中出來。」這個「記念」,又是我們之前提過的那個字—— zachar,神的記念。因著亞伯拉罕的代禱,羅得得救了。羅得的得救,不是出於他自己,不是因為他做了什麼好事,而是因為神記念了亞伯拉罕,記念了祂與亞伯拉罕所立的關係。所以我們看見,代求者、代禱者的功效,的確能夠產生非常大的影響——不管是對自己,或是對家人,都能產生巨大的果效。所以,當我們為家人守望、為家人代禱的時候,上帝都會記念我們的禱告。


所多瑪和蛾摩拉的故事,從此就成了聖經裡預言毀滅的樣式。耶穌後來也用所多瑪、蛾摩拉的故事,作為審判的代表;祂所說的是:如果人不聽祂的話,接下來所要受的審判,比所多瑪、蛾摩拉所受的還要更加嚴重。


這段經文在救恩歷史中是一個雙面的預表。一面是審判:「硫磺與火」成為聖經貫穿到啟示錄的終末審判意象,耶穌也以「羅得的日子」預表人子降臨時突如其來的審判(路 17:28-30)。新約清楚回應本段——彼得後書 2:6-9 以所多瑪為「不敬虔之人的鑑戒」,同時強調神「搭救敬虔的人脫離試探」;猶大書 7 以所多瑪「受永火的刑罰」為例證。另一面是恩典與代求:二十九節「神記念亞伯拉罕」,預表了那位比亞伯拉罕更大的中保——基督的代求,使本配受審判的人,因祂與父的關係得蒙拯救(來 7:25「他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」)。

羅得被「拉出」火場的那隻手,預表了那隻為失喪者伸出的、帶著釘痕的手。


今日屬靈反思

在我們的生命當中,有沒有一個類似所多瑪的存在?有沒有一個你明明知道應該要離開、要逃跑、要躲開的地方,你卻遲延、卻留戀、卻不願意走呢?你可能已經信主,你可能在身體上已經離開了世界、進到了教會;但是你的心呢?你的心和你的身體,是不是朝著同一個方向?還是仍然不斷地在回頭凝望呢?


下一講,我們會看到羅得一家逃到山上之後所發生的事——羅得與他的兩個女兒,以及摩押人和亞捫人的起源。感謝你的聆聽,願上帝祝福你!

 

 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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