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可福音 12:13-17 Mark 12:13-17
- 馬克牧師

- Mar 12
- 5 min read

參考書目:每日靈糧天路系列 - 馬可福音讀經
納稅給凱撒的問題
(太22‧15-22;路20‧19-26)
13後來,他們打發幾個法利賽人和幾個希律黨的人到耶穌那裏,要就着他的話陷害他。 14他們來了,就對他說:「夫子,我們知道你是誠實的,甚麼人你都不徇情面;因為你不看人的外貌,乃是誠誠實實傳神的道。納稅給凱撒可以不可以? 15我們該納不該納?」耶穌知道他們的假意,就對他們說:「你們為甚麼試探我?拿一個銀錢來給我看!」 16他們就拿了來。耶穌說:「這像和這號是誰的?」他們說:「是凱撒的。」 17耶穌說:「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,神的物當歸給神。」他們就很希奇他。
各位平安,今天我們讀的是馬可福音第12章13到17節,這一段講到「納稅給凱撒」的問題。
這個故事其實很短,只有五節,但裡面卻隱藏了一個非常深刻的真理——關於地上權柄、國家,還有人與上帝之間的關係。
我們一起來看這段經文在說什麼。
在前面,他們才剛剛用「權柄」的問題為難耶穌,接著又來試探祂。他們先對耶穌說:「夫子,我們知道你是誠實的,不徇人的情面,也不看人的外貌,乃是按真理教導神的道。」
這一段,其實就是一連串的「拍馬屁」。但這些話講完之後,真正的問題才出來——「納稅給凱撒,可以不可以?我們該不該納?」
這個問題的背景很重要。
當時的猶太人,是在羅馬政府的統治之下。他們是被武力征服的,所以對羅馬一直帶著不滿、甚至憤怒。猶大地已經成為羅馬的一個省份,由羅馬所派的總督——彼拉多來治理。而且這個總督還是有兵權的,如果當地發生暴動,他有權柄調動軍隊去鎮壓。這是一個完全屬於羅馬政權的地方,百姓必須向羅馬皇帝納稅。
但對猶太人來說,這件事情是非常難以接受的。因為他們一直都是奉獻獻給上帝的,怎麼可以交給人?只是,在羅馬的壓制之下,他們不得不順服。
所以,「納稅」這件事,一直都是他們心中很不甘願的一件事。
所以,當這些人來問耶穌這個問題的時候,其實是一個陷阱。耶穌也看出他們的假意,就直接說:「你們為什麼試探我?」
因為祂知道,無論怎麼回答,都會落入他們的設計。如果耶穌說:「可以納稅給凱撒」,那祂在猶太人當中的聲望,會大大下降。人們會覺得:原來你也是站在羅馬那一邊的,那你就不是我們所期待的那位拯救者。
但如果耶穌說:「不需要納稅給凱撒」,那他們就可以抓住祂一個很明確的把柄——煽動人民拒絕納稅。而在任何國家,拒絕納稅都是非常嚴重的罪。
甚至可以說 —— 你得罪警察,有時候還有機會逃掉,但你得罪國稅局,那真是會追你到天涯海角都要叫你把錢吐出來的。
在這樣的背景之下,耶穌就說:「拿一個銀錢來給我看。」
他們就拿來了。
耶穌問他們:「這像和這號,是誰的?」他們回答說:「是凱撒的。」
貨幣本身就代表一個國家的權柄。無論是古代,還是今天,都是一樣的。像中國歷代的錢幣,都會刻上皇帝的年號,代表皇權的象徵;在羅馬帝國,錢幣上會印著皇帝的頭像——也就是凱撒。而到了今天,我們的鈔票上,也會印上國家元首或開國元勳的形象。
所以,貨幣的流通,其實就反映了一個國家的權力與影響力。
像現在這個時代,美元在全世界流通,某種程度上,也代表著美國的強勢地位。
所以,錢幣上的「像」和「名號」,就是一種權柄的象徵。
因此,耶穌講了一句非常經典的話:「凱撒的物,當歸給凱撒;神的物,當歸給神。」
這句話,其實非常清楚、也非常透徹。
意思是說 —— 既然你們承認這個地方是在凱撒的統治之下,既然你們也在使用他的貨幣、接受他的制度,那麼,向他納稅,其實是合理的。
但更深一層,耶穌其實是在肯定一件事情——地上的國家與權柄,是在上帝的允許之下存在的。一個國家之所以能夠存在,不只是人的制度,而是上帝允許它存在。
所以,耶穌並沒有否認地上政權的存在,反而肯定了它的角色 —— 就是維護秩序、執行公義、讓人民可以安居樂業。國家的角色,就像是地上的「管家」,負責管理這個世界的秩序。
而我們也看到,在後來使徒的時代——特別是保羅的時候,福音的傳播,其實是在羅馬帝國的體制之下進行的,而且相對是方便且安全的。羅馬人建造了許多道路,讓長途旅行變得容易;各地有驛站,也有軍隊維持秩序,在官道上行走,是安全便利的。在那段「羅馬和平」的時期,盜賊多半只敢躲在偏遠地區,不敢在主要道路上作亂。
所以,即使是地上的政權,無論這國家是否尊崇上帝,在上帝的計畫中,也可以成為工具,來成就祂的工作。
接下來這一句話,更是關鍵——「神的物,當歸給神。」
這是什麼意思呢?
人,是照著上帝的形象所造的。既然我們裡面帶著上帝的形象,那我們真正的主權、真正的歸屬,其實是屬於上帝的。所以,耶穌在這裡,一方面肯定了——錢,是地上的資源;國家需要運作,所以納稅是合理的,也是應該尊重的。
但另一方面,祂也很清楚地劃出一條界線——
人,不屬於國家。人的自由、人的意志、人的信仰,是屬於上帝的。也就是說,沒有任何一個政權,可以控制一個人的靈魂。
這也讓我們看到一個很重要的原則——信仰,是不能被強迫的。每一個人,都被賦予自由,可以去選擇自己要相信什麼、要跟隨什麼。
這個自由,從一開始——在亞當和夏娃的時候,就已經被給予了。而直到今天,上帝仍然允許人,用自由意志去尋找祂、去回應祂。這一部分,就是「神的物,當歸給神」。
祂既回答了問題,又沒有落入他們的陷阱。反而用他們的邏輯,指出了一個更高層次的真理。這也是為什麼 —— 這些來試探祂的人,最後都無話可說。
耶穌這一句話,其實做了一個非常完整的總結,也給我們一個明確的生活指引:
我們生活在一個國家當中,是上帝所允許的安排,也是祂的計畫。
所以,作為基督徒,我們在地上是有責任的。我們應當盡公民的義務——該納稅的納稅,該遵守的法律就遵守,盡力去維護社會的秩序。我們也應該成為一個好的公民,去關心我們的社區,去照顧我們身邊的人,在這個國家當中,活出一個正直、有影響力的生命。
這些,都是一個好基督徒應該做的。
但同時,我們也要記得——我們真正的身份,是屬於上帝的。我們的靈魂、我們的信仰、我們的良知與價值,都是屬於上帝的。
所以,總原則很清楚:
當國家沒有干涉我們信仰的時候,我們應該盡力成為一個守法、良善的公民,盡可能地配合,也盡可能地祝福這個社會。但如果有一天,國家開始因為信仰而逼迫我們,甚至要我們妥協、放棄對上帝的忠心 —— 那我們就要回到這一句話:「神的物,當歸給神。」
我們不能為了地上的權柄,出賣我們的信仰。當凱撒想要的不只是稅,而是我們的靈魂的時候,我們必須選擇 —— 先忠於上帝。
而在今天的世界,仍然有許多基督徒,在某些國家裡,正因為信仰而面對壓力、甚至逼迫。願上帝親自堅固他們,也讓我們記得,常常為他們禱告。
今日屬靈反思:
我身為國家的公民,有沒有盡到我身為一個好公民該盡的責任?我也身為天國的國民,我是否也有去盡力奉獻天國的事?
感謝你的聆聽,明天我們繼續講十二章,關於復活的故事,願上帝祝福你!





Comments